Réglementation
现金支付:欧洲10 000欧元上限规定了什么
欧洲反洗钱条例规定,自2027年七月起,对部分现金支付设上限。更低的国家限额仍保留,并设多项例外。
林悦编辑笔名
针对商品和服务的限额
欧盟在新反洗钱条例中纳入现金支付共同上限。《欧盟条例》2024/1624第80条规定,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人,不得接受或进行超过10 000欧元或其他货币等值金额的现金支付。总体适用日期为2027年七月10日。这项规则于2024年通过,并非2026年十月新表决的结果。
文本也涵盖被拆分成多笔、看起来相互关联的支付。因此,判断是否遵守上限,不能只看每笔金额,还要看交易间联系。同一销售,不能仅因分期付款就被描述为一系列独立购买。该机制属于更广泛反洗钱义务的一部分,尤其包括了解客户,以及识别有关结构的实际受益人。
国家限额和例外仍存在
欧洲门槛不会消除更严格的国家规则。成员国可以保留现有较低限额,也可在条例条件下采用新限额。因此,不能把10 000欧元描述为每个国家都允许现金支付至该金额。具体交易还要考虑地点、参与者身份及适用国内规定。共同上限,是对所覆盖交易设置的欧洲最高限额。
该条明确排除不在职业活动中行事的自然人之间的支付。另一项例外涉及在某些金融机构及支付服务商场所进行的支付或存款,但须遵守相应专门义务。这些例外不会使所有转账不受控制,也不会取消其他适用规则,而主要说明文本区分不同情形:专业销售、私人交换和银行存款,并非同一类别。
不要混淆支付、运输与持有
这一上限涉及使用现金支付商品或服务,本身不是一般禁止持有纸币。它也必须与现金跨越欧盟边境的海关规则区分。欧盟委员会提醒,携带至少10 000欧元现金或等值金额进出欧盟时,存在申报义务。运输申报义务与支付限制,针对不同事项。
对企业而言,准备工作涉及收款程序、交易记录及地方限额。对关注数字资产的读者而言,现金门槛本身不能描述由其他条款规定的加密服务商义务。关键仍是每项规则的范围:支付方式、参与者、金额及生效日期。结合阅读这些要素,有助于避免把针对性反洗钱措施,变成现金全面消失的宣布。